转发《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集团总办 发布时间:2003年05月08日

近期一些地区发生非典疫情,集团已多次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防疫工作,近日国资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企业加强做好有关防非典、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保证社会稳定、完善值班制度等工作。集团就此做出强调如下: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当做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各公司要成立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并将名单报控股公司。

1、执行零报告制度。各公司要按照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非典检查报告制度。每日全系统逐级报告非典疫情,各二级公司每日将本系统情况汇总报集团总裁办公室。

2、要重点做好企业经营场所、厂(库)区、员工宿舍等的防疫工作,各级领导要亲自督查,并建立严格的防疫工作责任制。

3、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尽可能取消或减少人员集中的会议或活动以及疫地出差。

4、关心员工及家属的卫生健康状况,严格执行非典防疫的各项规定,办公场所要制定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疫区企业员工视情况可实行轮班工作制,有条件的企业可开设班车,对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可根据工作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疫区企业可适当取消集体用餐;员工在节假日期间不要外出旅游:企业离退休、待岗、下岗人员列入管理范围。

5、对困难职工在预防和治疗过程中企业要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6、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疫情所属地管理部门与控股公司,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近期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将结果报控股公司。

3、执行安全生产逐级报告制度,并将结果及时报控股公司党办、总裁办。

三、切实关心困难企业员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当中,深入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切实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

l、“五一”前,各企业要采取适当方式,慰问本企业困难职工,把组织的温暖传递到员工的心中。

2、各企业要深入细致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化解,防止发生大规模职工聚集和群体上访事件。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控股公司,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做好安抚、化解工作。

四、建立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控股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正武

副组长:罗树清、李汉友

成员:漆开明、赵戈凡、陈胜杰、苗卿华、任梅、刘建文

各公司应于近日成立相应机构,并报控股公司。

2、各公司近期要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总值班人和全日值班电话报控股公司。

3、对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与控股公司和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联系。

控股公司值班联系方式:

电话:68002901、68002902

传真:68002906

联系人:苗卿华13910224898任梅13601390665& 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做好安全生产、防治非典型肺炎等工作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现将加强近期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3)12号)精神,把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积极配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建立完善的预防、处理机制,控制疫病蔓延,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没有发生疫情地区的企业,也要保持高度警惕,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民航、运输、旅游、医药等受非典型肺炎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克服困难,在控制疫情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争取将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期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工会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当中,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分类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企业内部,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四、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值班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并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企业近期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企业领导同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企业情况和值班要求,确保联系畅通。对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同时抄报国资委值班室。

 

国资委值班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2099(红)、63192553

传真:010--6304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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